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因認為財政部拒不公開鐵路公益運輸財政補貼金額等,律師董正偉將財政部訴至法院。今天上午,一中院公佈稱,判決駁回董正偉的起訴。
  2014年3月5日,原告董正偉向被告財政部提出了兩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的信息名稱分別為:“2012-2013年財政資金補貼鐵路公益性運輸金額數據信息及依據和鐵路公益性運輸虧損數據信息”及“鐵路總公司調漲火車票退票費20%的財政部授權文件及其法律成本依據”。
  5月14日,財政部針對董正偉的兩項申請作出被訴信息告知書。
  董正偉不服,於5月19日向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被訴信息告知書違法,並請求法院判令財政部答覆並公開“2012-2013年財政資金補貼鐵路公益性運輸金額數據信息及依據和鐵路公益性運輸虧損數據信息”以及答覆並公開“鐵路總公司調漲火車票退票費20%的財政部授權文件的成本依據”。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針對董正偉的申請,財政部進行了答覆,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財政部以其正積極研究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的相關問題為由,告知董正偉目前無法提供其所申請的相關信息,已經就相關信息不存在的原因進行了合理說明。
  財政部告知書的相關內容實質上已經告知董正偉,其申請中所稱“鐵路總公司調漲火車票退票費20%的財政部授權文件”並不存在。進而,其所稱財政部授權文件的法律成本依據當然也不存在。法院認為財政部信息告知書並無不當,一中院一審判決駁回董正偉訴求。  (原標題:律師告財政部公開信息敗訴 要求公開鐵路公益運輸財政補貼 一審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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